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为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山东是人口大省,也是全国老年人口数量最多的省份,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应有之义。
山东人口发展呈现三大特征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山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持续修订调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制定系列政策制度及配套措施,初步搭建了符合山东实际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框架。人口再生产经历了从“高出生、高死亡、低自然增长”快速转变为“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再到“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动态发展过程,完成了由“原始型”到“过渡型”,再到“现代型”的转变。当前,山东人口发展特征主要表现为生育率保持低位运行、老年人口抚养负担持续加重、少儿抚养比不断减轻的整体特征。
(资料图)
生育政策趋于宽松,生育率仍保持低位运行。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省人口出生率经历了平缓稳定阶段(2001-2013年)、波动增长阶段(2014-2017年)、急速下降阶段(2018年以来)。2018至2020年三年平均出生人口规模仅约为125万人,年龄别生育高峰由2000年的26岁增长至2020年的28岁,生育年龄高峰向后推迟了2岁。历史地看,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每个育龄妇女一生中平均生育孩子的数量)由1989年的2.13快速下降至1991年的1.59,之后保持低位运行。2000年矫正测算总和生育率为1.4左右,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七普)数据测算的总和生育率为1.43。我省总体和各市生育率均处于长期低位运行状态。
人口总量即将迎来拐点,跨省流入人口占比偏低。七普数据显示,山东省常住人口为10152.7万人。与2010年相比,十年共增加573.4万人,增长5.99%,年平均增长率为0.58%。十年来山东人口增量位列全国第四,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不过,以七普数据为基础的预测结果显示,山东人口总量将在“十四五”期间达到峰值之后进入下降通道,2035年左右降低至1亿人以下。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的缩减会降低我省劳动力资源的供给优势,加大产业人工成本上升的压力。从人口流动来看,2020年全省流动人口2074.3万人,占总人口的27.57%。其中,“外省流入人口”412.9万人,仅占全省总人口的4.06%。与沿海兄弟省份相比,跨省流入人口偏少、占比偏低,与我省经济体量和产业发展水平不相匹配。
人口结构发生重大转变,老年抚养比远超少儿抚养比。七普数据显示,我省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将由2020年的60.32%逐年降低至2035年的54.99%,至2050年进一步降低至47.53%。0-14岁少年儿童人口占比由2020年的18.78%下降至2035年的11.79%,2040年左右降至极低点,到2050年缓慢回升至11.98%。2020年60岁及以上人口达2122.1万,占比为20.90%,高出全国水平2.20个百分点,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536.4万,占比为15.13%,高出全国水平1.63个百分点。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
当前,在生育政策不断优化的背景下,我省的生育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然而上升的过程短暂而有限。在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的同时,山东应深度优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在支持生育家庭上作出更加符合我省各地实际和需求的服务,推动生育水平温和上升,延缓人口负增长拐点。
给予生育家庭经济支持。一是建立二孩和三孩的家庭经济补贴机制,选取部分经济实力比较强、生育水平比较低的“全国百强县”作为试点县市,对于生育二孩或三孩家庭,在孩子上小学以前每月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者推出“二孩”和“三孩”家庭的经济适用房,避免住房成为家庭生育的绊脚石。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县将免费受教育年限前后延展。三是将部分自费产检和分娩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提高婴幼儿看病报销比例,减少育龄家庭的生育顾虑,温和地推动生育意愿向生育行为转化。四是将备孕期和孕产期的育龄妇女家庭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为每一位登记在册的孕产妇家庭提供优生优育一对一指导。
持续关注女性职业与生育平衡。马克思主义生产理论认为人类生产活动包括物质资料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现代女性在完成自然生育分工任务的同时,还需要继续参与到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之中,与处于职场中的男性面对同样甚至更大的压力和竞争,孩子年龄在0-3岁时母亲所面临的“事业-家庭”压力冲击最为严峻,在职业发展和生育养育之间的选择成为育龄女性难以规避的现实问题。破解这一现实难题,可考虑以下举措:一是探索根据企业女员工规模及年度生育情况,采取适当的税收优惠、资金倾斜等手段,激励企业雇用育龄妇女,约束和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性别平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二是进一步畅通女性就业保护监督和举报通道,加大对损害女性就业权益所在单位的经济或行政处罚力度等,以降低女性在生育后重返劳动力市场时面临职业流动风险以及机会成本和沉没成本等问题。三是探索建立省级层面的女性生育职业发展保障基金,尝试对女性生育之后的三年进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作为生育价值补偿,用以弥补因女性生育行为而产生的各类损失,降低女性生育机会成本。四是适当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将育龄女职工、男职工及其未就业的配偶、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均纳入生育保险的受众群体,使更多人群能够享受生育红利。
持续保持人口结构均衡发展。人口结构的深度转变牵动着全社会整体联动变化,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考量,要在全要素联动中积极应对、科学应对、准确应对。一是加大流动人口引入力度。流动人口的多寡和占比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活力,山东应更大力度吸引省外劳动力人口入鲁定居或常住,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流动人口更好地发挥“鲇鱼效应”,撬动流动人口生育潜力,提高我省人口红利的持续性和经济发展活力。二是探索建立“老-中-小”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整合部分地区现有“时间银行”零星试点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时间银行”管理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实现通存通兑,搭建少年儿童、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口联动的“时间银行”社会参与平台,使老年人在娱乐的过程中找到退休生活的价值感、获得感,同时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减轻中年人抚养孩子的家庭负担。三是重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人工流产,保障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持续平衡和女性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等,最大限度地弱化和减少未来由于“单身”等现象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生育是家庭大事,也是国家大事,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进程中,必须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现实需求,持续建设、优化和动态调整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不断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作者:刘志晓,单位: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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