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云南省司法厅召开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发布会,分别对选树10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1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100篇“调解典型案例”以及1000名“调解能手”提出了相应标准及条件。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胡江天在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1月1日,《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施行,为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从制度落实、机构设立、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着手,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各个领域的优秀调解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截至目前,全省建立了覆盖村(社区)、乡镇(街道)1617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涵盖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旅游消费、劳动争议等领域144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了31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派驻65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形成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调解网络”。具有傣语、哈尼语、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人民调解员18万余人,医疗卫生、劳动保障、道路交通专职人民调解员8000余人。5年来,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20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95%,调解协议履行率97%,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云南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也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充分展示广大调解员默默奉献、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云南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省司法厅联合省委政法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的工作方案》,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同部署、同开展。《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选树范围、“十百千万”工程内容,分别提出了相应标准及条件。
这次选树活动具有4个主要特点:
一是站位高。为全面统筹、协调、指导好“十百千万”工程相关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司法厅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省司法厅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培训处等多个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十百千万”工程领导小组。
二是范围广。此次选树范围涵盖了医疗、交通、教育、人社、住建、民政等多个部门,特别是体现了向基层倾斜,选树对象中少数民族人员占比53.30%,村(社区)调委会主任、调解员占比75.12%,司法所长占比18.23%,村(社区)村支书、主任占比6.65%。
三是事迹实。此次选树对象均通过各级各部门自下而上,层层把关,并征求纪委监委及公安机关意见公示后推荐,选树对象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在政策、法律法规、调解技能、案例解读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
四是作用强。此次选树对象在婚姻家庭、邻里、劳资、医疗等多个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权益的矛盾纠纷领域,综合运用“调解+普法”等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了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全省共上报14个候选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共上报5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候选人;上报125篇各类调解典型案例;选树1021名调解能手。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从候选名单中优中选优、好中选好,把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广泛性的“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调解员、案例选树出来,作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亮点借鉴推广学习。此外,还将依托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采取集中学习、网络课堂等学习方式,开展分级分类线上线下调解员轮训,确保调解员培训全覆盖。今年1至7月,已累计培训66000余人次。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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